婚嫁吉日如何挑選?

怎樣擇結婚好日子?婚娶應定在哪一天?這是朋友們都想知道的大問題。鄭博士認為既要遵循通用的原則,又要體現自身的價值。婚娶日的確定首先要了解相關的位理學知識。

一、擇結婚吉日,最好在有潤月的年份,因為會有好兆頭

中國人對結婚日期的挑選頗為看重,并且非常講究“潤月”、“潤年”之說。擇結婚吉日,最好在有潤月的年份,因為會有好兆頭。當然,如果當年沒有“潤月”、“潤年”,也不必強求。注意,“潤年” 有陽歷與農曆之分。

1、雙春:指在年頭及年尾有兩個“立春”之年。由于春有一年之始及開枝散葉的象征意義,所以被認為特別宜嫁娶。

2、閏月:指該年在農曆中有閏月,即共有十三個月份。由于“閏”有滋潤、豐收之意,所以象征夫妻有愛情滋潤,恩愛和睦。

3、雙春兼閏月:“雙春”和“閏月”都是宜嫁娶的年份,一年中既有“雙春”,又有“閏月”,自然喜上加喜了!

二、擇結婚吉日需要避開某些年份、月份

通常來說,擇結婚吉日需要避開某些年份或者月份,鄭博士舉例:   

1、盲年:指整年沒有“立春”的日子,通常“雙春”的下一年就是“盲年”。不過“盲年”也有吉日,所以基本上如果調好具體日子,那么鄭博士認為盲年結婚也無不可。

2、節日:避免一月,以免與過年這個大節相沖。

3、鬼節:選吉日最好避免在農曆的三月、七月和九月,因這三個月份分別適逢“清明”、“盂蘭”和“重公”,均為傳統的“鬼節”,不宜辦喜事。

4、三娘煞:相傳月老不為三娘牽紅線,使她不能出嫁。基于報復心理,三娘就與月老作對,專門破壞新人之喜事,故每月的三娘煞之日,即初三、初七、十三、十八、廿二及廿七,不宜結婚。

人們在日常生活中都有忌口的習俗,是吉利的話盡管說,不吉利的話忌說,故有“好的不靈丑的靈”的俗語。在忌口俗中,又特別忌說或忌用“十三”之數,凡婚姻嫁娶的喜事,都不用農曆十三這一天。

相傳很久以前,有一個叫楊公的人,生有十三個兒子,人人都說他命好,楊公亦以自己有十三個兒子為恃,常常對人說:“我有十三個兒子,即使碰上三災之禍我也不怕,一年十二個月,就算一月死去一個,我還有一個兒子為我送終。”

真是事有湊巧,有一年發生了瘟疫,剛好又湊巧這年有閏月,楊公的兒子得了疫病,先后一個個都死去了。到了年關十二月,楊公的十三個兒子全部死掉,只剩下他自己,晚景十分凄涼。人們都說,楊公的遭遇全部都是應在他自己說的丑話上。此后,人們便忌說丑話,一時說了出口,也要吐一口唾沫再說過一句好話。同時,十三這個數也被認為是個不祥之數。

5、新人及親屬的生日:避開新人自己及雙方父母、未婚兄姐的生日。若雙親已經逝世,則避開其生忌、死忌。

6、喜沖喜或喪沖喜:一年內,家里最好不要辦兩次婚禮。若家中有直系親屬辭世,該年便不宜辦喜事。

三、婚娶日子選擇的特殊原則

上述鄭博士說過,婚娶應定在哪一天,既要遵循通用的原則,又要體現自身的價值。這個價值就是男女雙方的屬相和生辰八字

1、擇日的一條重要原則

以新娘方的出生日期為主,并參考男方及其他人的出生日期。俗話說:“子靠出生時,女靠行嫁年” ,可見女方擇日之重要。若是把此原則顛倒或不顧,將會導致婚后的婚姻出現問題,甚至離婚,新人們萬萬不可忽視。具體說:用男、女雙方的出生日期時間推算出最吉利的婚嫁時日這個「吉日」必然是一個有「貴人」出現的日子,五行上適宜辦喜事、不能與男方的財星及女方的官星相沖(財官多者例外)。 

2、父母生辰不應與結婚吉日相同

在傳統命理學中,父母生辰不應與結婚吉日相同,即是父母生日的那天不宜嫁娶。至少不能與雙方父母八字的用神(需求五行)相沖,不能與雙方父母的食傷星相沖(食傷重者例外)。

3、不能與卦象規定的官星日財星日相沖

所擇日子不與卦象相沖一些人不能確定自己準確的出生時間,只有通過占卦來確定日子,這個日子不能與卦象規定的官星日財星日相沖。

4、注冊與結婚儀式日期

如果你決定將注冊與結婚儀式的日期分開,最好這兩天都是擇日行事。如要取舍的話,便應以進行迎親及擺酒的傳統禮儀當日為準,選在吉日舉行,因為中國傳統始終視這天為真正婚嫁日。

鄭偉建博士特別提醒:

  1. 上面講的原則都具有共性,而每一對新人則具有個性。擇日也需要共性和個性的有機結合,才能選好日子,也才不會人云亦云。
  2. 如果你們結婚時沒有很好擇日,或者婚后的情緣不佳、夫妻不和睦,一方出軌等,那么鄭博士建議你要很好調理,記住鄭博士的話:調理是硬道理,風水就在我們身邊! 祝福天下每對夫妻都能好運一生、幸福一生! 

文:鄭偉建博士

分享:          

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