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什么行善不一定得福,為惡卻也無禍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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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宗教信仰的人們,都信奉“與人為善”的基本道理,認為只要一心向善,就一定可以得到好報。所謂“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,不是不報,時候未到”,這樣單純的因果理論根植在每一個人的心中。
但在現實生活中,我們經常會看到一些善不得報、惡不得罰的情況。《竇娥冤》中有一段唱詞,說“為善的受貧窮更命短,造惡的享富貴又壽延”,這便是對不公平的社會現狀的控訴。
此時,用因果的理論,便不能很好地解釋此類社會現象。在道教中,自古以來倡導的是“承負”的思想。“承負”即“因果”也,但又不同于“因果”也。
“因果”是針對個人,誰種因,誰得果。與他人無關。“承負”包含“因果”,但更進一步認為:個人的善惡行為,不但影響個人,而且影響家庭、社會乃至宇宙的和諧。比如說前輩行善,今人得福;今人行惡,后輩受禍。因為有“承負”,所以今世有的人一貫行善,但卻經常得禍;有的人一直行惡,但卻經常得福。
道教認為,這是由于“承負”使人蒙受的。即本人如果造惡,子孫就會得禍;本人如果行善,子孫就會得福。同樣,本人的命運是在為祖先承擔后果,祖先如果造惡,本人就會得禍;祖先如果行善,本人就會得福。就如同祖輩積財,后輩享受,祖輩欠債,后輩還錢一樣。所謂“積善之家,必有余慶;積不善之家,必有余殃”,即是這種理論。
“天道承負”,說的便是前輩行善,今人得福;今人行惡,后輩受禍,前人的行為對后世人與自然環境、社會之間形成了蝴蝶效應。因為一個人在社會群體中生活,就如魚無法離開水一樣,每個人的一舉一動都可以形成“波紋”影響周遭的環境和他人。在承負理論的加持下,會使每個人都更加具有社會責任感,最終實現“諸惡莫作,諸善奉行”的社會理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