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律師魂游地府 揭開陰間全貌
明朝時常熟邵舍(今江蘇張家港楊舍鎮)有一個人名叫徐思省,是文恪公的云孫,也就是八世孫。“其人刀筆之雄”,職業可能是位訟師(注:寫狀子,助人爭訟的人,今稱律師)。明朝萬歷元年(公元1573年),新皇登基換了年號,他在當年夏天至縣衙,輪替服役時被縣令打了板子,回家就染病而死。死后家人將他遺體入棺時發覺心口還是溫熱的,于是就放在棺蓋上等待。三天后,他死而復生,向人詳細說了自己在地府的見聞。
他剛死時,元神就被冥吏二人攝出帶走,跟著走了四、五里地,全是漆黑泥濘之地,到了一處水潭邊上,天便微微亮了,再往前則是城池、宮殿。他被帶入大殿中受審,才知此地是閻羅天子也就是閻王的住所。冥吏把他帶到大殿前的臺階下跪好,閻王看過他的生平記錄后就下令對他用刑,當即就有陰間獄卒數人,都是牛頭、夜叉的模樣,把他押到一個大車輪上受刑,車輪的樣子又象人間水車,周圍有數重刀劍。在他之前已有三十二人被反綁兩手固定在大車輪上,見他來了于是又把他也反綁在上面,之后四個獄卒用長槍推轉大車輪,他的身體被周圍的刀劍劃過,真是“痛楚萬狀,骨肉消落”啊,之后身體又復原,反復受刑。
他受完刑了,又有命令傳來將其下獄。監獄是一座大城,門口題字道“虎頭城”,入城后到一地方,只見四周皆是鐵柵欄,里面已經關了四百多人。他問何時能放他出來,里面這些人笑道“我輩處此,不知歲月。汝新死人也,乃思出頭日耶?”他一想到自己可能被長久關押,沒有出頭之日,人間的父母妻兒不知怎樣了便悲痛哭泣。他還發現鐵柵欄外還有一些男女穿著白衣,頭發或盤成發髻或聚合成一把扎個總角,衣服形制如人間,往來自如頗有行動自由。他私下問同獄者:“這些人怎么不用關押?”對方回答:“這些都是人間信佛行善之人,他們并沒有罪,不久還會投胎善地。”
他聽后就在監獄里徘徊嘆息,為在人間時沒有正信而哀嘆,忽然他見到插花李王從附近經過。“插花李王”是當時民間信奉的一位神靈,相傳是一位大善人死后被上天封神。插花李王也看到了徐思省,于是安慰道:“你三世之前住在河洋,當時你‘供養我于家廟中,香火不斷’,現在我能忍心不救嗎?”于是就要將他帶離監獄。看守面有難色,在插花李王怒斥后,才不得不放他離開。
插花李王找到判他入獄的閻羅殿,命他在殿前等候,他入內交涉。大約過了一頓飯的工夫,插花李王出來對他說:“可以了,閻王已經準許你還陽,你還有十七年的陽壽,萬歷十八年二月十七日午時死,你從此要勤心為善,切記莫忘。”接著又給他一道符,命令帶他來的冥吏送他回去。冥吏將他帶到當初來過的那個水潭邊,將其推入其中,他的元神便回到了身體里,就這樣復活了。
從此他開始信佛持齋,舍盡家財做善事,至萬歷十八年(公元1590年)二月十七日,請和他一起信佛的人都過來念佛并做佛事,當天中午突然中風嘔吐后就去世了。當天有個人臨時有事沒去。第二天此人親眼見到徐思省頭戴皂羅帽,身披藍袍,腳蹬方形復底鞋,倆人相遇后,徐思省對他說:“你昨天為何不來念佛?‘修行是世間第一事’,你夫婦二人都要努力啊。”說完就不見了。
不久此人辦完事后,經過徐家時才知徐思省已去世,就把路上相遇的事情說了出來,并瞻仰其遺容,竟發現遺體的穿戴正是當時所見。發生這件奇事之后,當地很多人都跟著信佛了。
徐思省的經歷就是一場典型的元神離體事件,他在地府經歷了那里的審判、受刑、關押,又因為數世前的善行而被釋放、延壽的全過程。說明了人的肉身不過是皮囊,元神才是真實的生命,肉身死了,元神必定要經歷另外空間的審判,依據他生前甚至更久遠之前的善惡來裁決他的去向。充分證明了元神不滅和因果報應的真實性,更重要的是他還見證了信仰神佛、行善、修行對人的重要意義,以至于發出了“修行是世間第一事”的感嘆。
源自:看中國(原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