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柱八字論婚姻(三)
在中國傳統文化中,八字合婚由來已久,深根蒂固,牢不可破。在中國古代,男婚女嫁起先的一種手續,是出八字,就是把女子的年齡和出生的年、月、日生辰,寫在紅色的八字貼上,由媒人送到男家,男家接受以后,就供在灶神的神桌眼前,供些祭品、素果,點香請灶神定奪吉兇。再將女子的八字請術者去推算,看看這個八字的命運好壞,與男子是否相合,或者再向神前求簽,以求其吉兇。
從客觀的角度上來講,八字合婚是有其可信度的,由于八字是一個人的心態結構,兩人心態的相交,可以看出利與弊,其利弊的檢討,可以增加二人手白頭偕老的程度。
一般人在研究自己八字中的夫妻宮時,都會對配偶的外貌、職業、個性、人品、事業、財富感到好奇,一看到夫妻宮吉祥時,就認為配偶必定很理想,婚姻生活必是“只羨鴛鴦不羨仙”那樣永遠恩愛美滿。而一旦發現夫妻宮不吉時,就會對婚姻失去信心,以為生離死別等各種悲慘的事,都會降在自己身上。
其實這些觀念并不正確,由于要判定婚姻美滿與否,不能只由男女一方的夫妻宮作依據,而必須配合男女雙方的八字喜忌來論。這就是古代人所說的“合婚”,只要夫妻雙方的八字五行能互相調和,且雙方所行的大運、流年、沒有嚴重沖克的話,那么就表示夫妻性情相投,婚姻美滿,此時夫妻宮的吉兇,并不是絕對重要的。
男命選擇女性之法則,首先必須看對方的命式,其要件在于看丈夫、兒女的興敗。因為女命以官為夫,日干強以官星為用,而有財星生扶者,或日干強以財星為用,而有官星衛財者,均以財官論父子、兒女。假如原局及行運,財官均不被沖克破壞或會合忌神者,此人有幫夫、蔭子之命。
或日干旺以傷食為用,而有財星生發者,或以財星為用,而有食全國各地流通者,或日干強印強以財星為用,而有傷食生財者,均以食傷財論夫、子,假如原局及行運,傷食財均不被沖克破壞或會為忌神,則夫、子皆佳,有幫夫、蔭子之福氣。
或八字從官殺而有財星生官殺,從財而有食傷生財或官殺衛財,從食傷而有財星流通其氣,從勢從氣而能流通其威風凜凜者,原局及行運,不遇沖克破壞或會合為忌神者,夫、子均佳,有幫夫、蔭子的福氣。
或日干強官殺與食傷并見,有財星流通其氣者,官殺之力大于食傷則以官殺財論夫、子,食傷之力大于官殺,則以食傷則論夫、子,假如原局及行運,喜用不破沖克破壞或合化為忌神,則夫、子皆佳,有幫夫、蔭子的福氣。
或日干弱官殺多以印為用,而有比劫制財衛印者,或日干弱傷食多以印為用,也有比劫制財衛印者,或日干強官殺與食傷克泄交,日干轉弱,取印化殺生身制食傷為用,而有比劫幫身代泄者,或日干弱財多取比劫為用,而有印星生扶者,均以印比劫論夫、子,假如原局及行運,印比劫不被沖克破壞或會合為忌神者,則夫、子均佳,有幫夫、蔭子之命。或八字五行,四,或三行俱全,威風凜凜流通,喜用互相護衛,行運得所或八字合化成格,氣勢流通,原局及行運不被克沖或會合化為忌神而破格者,夫、子均佳,有幫夫蔭子的福氣。
女命選丈夫時,大致與女命看法相同,不過女命是以官殺為夫,男命以財為妻,只要對方的八字,五行氣勢流通,喜用互相護衛,行運不被嚴重沖克或妻宮不嚴重受損,命式中和,無太過或不及,并制化得宜者,大致上可以過著幸福而穩定的家庭生活。
1、男命八字比劫太旺,而傷財神妻星時,傷官多之女命。相反的,若女命之八字,比肩、劫財太多時,則應配合男命食神,傷官多之人,如此才能互相調和,而化兇為吉了,其他各神可以類推即可得知。
2、無論男女之八字,互相配合,能夠五行中和,各取所需,各得其所,不偏枯者,才為好的合婚。如金太旺的八字,應配喜金為喜用神的八字等……就能成為良緣。
3、以日干的配法:假如雙方八字中和,無嚴重克害且雙方日干合化一體而為喜用神時,那就更好了,往往這對夫妻,同心一體,令人羨慕。例如:甲日出生之人和己日出生之人,或乙日出生之人和庚日出生之人,或丙日出生之人和辛日出生之人,或丁日出生之人與壬日出生之人,或戊日出生之人和癸日出生之人互相結合,陰陽有情結為一氣,而成為幸福之伴侶。
4、生日的地支看法,男命的日支為妻宮,或女命的日支為夫宮,能互相配合,不發生互相刑沖克害,或合化為忌神,對害命中的用神者,即為良好的結合,假如能夠會合而成為命中的喜用神的話,那就更好了。假如日支互沖,但有另一合神解除此沖象者,即能逢兇化吉,往往不驗。
5、八字中命宮最好不要六沖,沖則不穩,性格上往往有不能調和的現象發生。
總而言之,看緣份合婚,要拿男女兩個八字來看,一定要使其強弱均等,忌刑沖克害。當然,也要采用太過或不及,抑制生化,喜忌的原則,不要互相損害用神,來作緣份的合婚,者是最理想的配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