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、祭、紀 | 人鬼殊途又同在,此乃清明

“燕子來時新社,梨花落后清明”綠意盎然的卯辰春月,又一年清明將至。

話說雖然作為三大“鬼節”之一的清明肯定是最大的主角,但這里也不得不提醒一句,清明節的前一天可是寒食節哦。

寒食節則在夏歷冬至后一百零五日,清明節前一或二日。在這一日,古時禁煙火,只吃冷食。寒食節的名稱和吃冷食的習俗大家估計都不陌生,但論當今地位,肯定是大不如清明節(比如寒食節就不放假)。

不過哪怕本文是“清明節專場”,也必須對別的節日特別提一嘴,因為當今清明節的節日意涵實為一個“綜合嫁接體”,吸收了兩個古代重要節日的“精華”,這兩個節日分別為上巳節與寒食節。

古代上巳節:節日起源于春秋時期,日期為農曆三月三,擁有眾多精彩紛呈的民俗——沐浴祓楔、招魂續魄、祭祀社神、祈年求福、舞雩求雨、辭舊迎新、跳儺驅疫、歌舞狂歡、男女春嬉;

古代寒食節:節日起源于晉文公后悔燒死了介子推而下令“禁火”(具體故事詳解請戳:寒食節起源故事科普),因此寒食節在古代是十分重要的、極具紀念性意義的節日;

至于古代清明節,其實最重要的節日核心就是“記錄作用”,為辨別天時的工具,類似小滿啊雨水啊之類的節氣。

記錄辨別天時源于古清明節,祭祀招魂祈福源于古上巳節,紀念亡者故人源于古寒食節,記+祭+紀,融合出了當今核心寓意豐富、對整個中華民族極為重要的清明節。

“記”

清明時節,太陽到達黃經15°,此時節春意盎然、草木勃發,故有著“氣清景明、萬物皆顯”的說法。

此日也為農耕的標志:清明前后,春耕正當時;于現代而言,清明也意味著法定假期.....以上都是在發揮記錄天時的作用,這是記。

記,同時也為記錄的記,記載的記、記憶的記,當日放假僅僅是為了給大家平添一日假期嗎,肯定并非如此,“清明節”三個字就決定了4月5日的明天并不是個普通的休息日:

實際上清明節的頭一個深層意涵就是要對其有所重視,不要囫圇而過。

因此清明節當日,是很適合保持一定儀式感的,踏青出游、掃墓祭祖、植樹、放風箏、插柳枝......這些與清明節有關的習俗可根據個人情況選擇為之。

所以說,前面說的重視清明絕非在給大家上枷鎖,更不是說教與“道德綁架”、要求大家一定要干嘛才行,只需發揮出這個“記”的含義即可。

就像青團是江浙滬一帶清明時節的標志性食物,清明節那天記得來一個,都是在“記清明”。(豆沙餡青團還是最經典呀)

“祭”

祭祀,可謂是清明節最重要的核心之一,清明節之所以有“鬼節”的稱呼便有此原因。作為一個推崇二十四孝、講究情義的禮儀之邦,祭祖習俗從古流傳至今,被廣大群眾沿襲。

而隨著時代發展與變遷,現代人的清明祭祀有著多種形式,回鄉掃墓、去寺廟上香燒金箔、以及近些年被提倡的“集體祭掃”、“云祭掃”......形式不同,祭之本意從未改變。

關于清明祭祀,后臺最近收到一些讀者留言,詢問“閏二月是否能掃墓”的問題。對這個問題有所擔心的朋友大概率是忌憚“閏月清明不上墳,上墳禍事將臨門”這句話,首先吧,米是沒怎么聽說過,隨后進行相關資料查閱,發現是句俗語,在部分地區民間流傳。

話說今年清明節正值閏二月十五日,倘若真的不能行祭祀相關事宜,那豈不代表今年清明無法掃墓了?

對此,個人的觀點是:

祭祀作為慎終追遠、緬懷故人的行為,實為重感情與尊孝道的體現,加上清明本就為重要的祭祀之日,進行掃墓上墳等活動實屬正常,十分應景;

而且換個角度,如果年年清明前后都會祭祀,偏偏今年斷了,還是主動放棄而非不可抗力,這樣想來怕是更不合適,哪能因為一些莫須有的說法斷了給先祖的紙錢呢?

所以米覺得大家今年的清明祭祀安排照常進行即可,也沒必要刻意避開清明節當天,人云亦云又沒啥根據的傳聞少看少聽吧。

至于清明上墳掃墓的相關注意事項,米也總結以下幾個點,供大家參考:

  1. 掃墓時間在清明節前后十五天內都可以;時辰則以上午9點~下午5點間最佳;
  2. 對于祭品并沒有統一標準,酒菜、鮮花、糕點、金銀錫箔或者先人喜愛的東西都可以帶去,看各家情況了;
  3. 孕婦、三歲以下的孩童、當日健康不佳或精神不振者(包括來例假不舒服的女性)不宜去到墓地,可由家人代替前往;
  4. 注意禮儀,不宜在墓前大聲喧嘩、碎嘴嘮閑話或者爭吵。衣著應當干凈素雅,不可過分暴露或者太鮮亮;(這種對話也不禮貌哦,不要這樣做)
  5. 掃墓回家后,如感身心疲勞,應好好洗個澡,衣服鞋子全部進行換洗;
  6. 很多寺廟、道觀會專門舉辦清明法會,可多留意下當地這方面的資訊并選擇性報名參加。

“紀”

《史記.禮書》曰:“天地者,生之本也;先祖者,類之本也”,祭祀天地與祖先,都是在表達一種根本上的感恩。

因此,清明節亦是由這種天命觀形成的祭祀天地神靈、祖先的節日,種種儀式和舉動,實際上是紀念,也為心靈的寄托。

好比古人認為魂魄是兩碼事,魂是人的陽神,魄是人的陰神,魂可飛揚上天,魄可下沉于地——于是就有了清明節的又一民俗:招魂。

古代意義的招魂為“招喚離棄身軀遠去的魂、魄回歸”,人一年一度死亡的表現形式是魂、魄的離散,暮春之時也是生人離散的魂魄回歸軀體之時。

當然古代的招魂傳到現代已進行一定程度的“改頭換面”,多變成清明折柳插于門上,或者在祭祖是在祖墳上插上柳枝、紙條或者布條制成的“招魂幡”。

加上“柳”為“留”的諧音,而招魂的意義則滿含對于與故人之前緣分的惦念,斯人已逝,我們與故人陰陽兩隔,然而肉體的消亡卻擋不住血脈的相連。

他們來過,他們走了,他們還會回來,他們永遠存在。

有句話很出名:“死亡不是真正的逝去,遺忘才是永恒的消亡”,所以紀念是一件很重要的事,清明節作為一個標志性的追思紀念日,實際上具有非常殊勝的意義。

記清明,記的是源遠流長的中華傳統,祭清明,祭的是那些陰陽兩相隔的故人,紀清明,紀的是深厚雋永從未消逝的緣——

這就是“慎終追遠,民德歸厚”的清明。

源自:微智先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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